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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鄂尔多斯集中整治超限超载严重违法专项行动

时间:2022-01-11
集中整治超限超载严重违法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严重违法治理工作力度,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从根本上遏制货车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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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源头防范、路面查处、联合惩戒”多维发力,强化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全市各地交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共同对“百吨王”进行举报,共同监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月31日。 

整治重点:

各类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严查“百吨王”严重超载违法货车(包括:车货总质量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及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重载货车绕道、闯卡,逃避检测行为。

工作举措:

集中查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倒逼货运企业和货运源头装载场站履职尽责、源头把关,最大限度将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挡在出场(站)上路之前。同时,要严格信息通报,督促反馈处理,对存在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违规检测的,要将信息及时反馈至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源头监管不到的,通报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推动货车源头单位按照规定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

全面排查违规装载源头企业,通过日常查处、走访了解等方法,摸排装载企业底数,督促规范装载,全面落实企业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上路。 

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公安交管部门指挥中心会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梳理科技治超设备信息,将超载违法多发路段及时下发各地,指导统筹执法力量资源,部门联合加大巡逻频次,提高查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贯彻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管理,确保经过治超站的货车一律进站接受检查,对“百吨王”严重超载违法货车一律从严处罚并卸载、一律查清车属企业及货物装载企业。存在非法改装情形的,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人,并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结合辖区超限检测站分布情况,重点加大国省道货车交通流量大且未设超限检测站路段、货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长下坡和急转弯等隐患突出路段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超限运输风险隐患。

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曝光重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