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榆林市铁腕治污十四项攻坚行动计划》,其中对各储煤单位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榆林中心城区所有密闭储煤场建设工作,加强全市境内所有涉及原煤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禁露天堆存和装卸作业,各煤炭储存单位要建设全封闭储煤棚,如未能按照环保要求的将面临直接取缔风险。
1、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行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榆林中心城区所有密闭储煤场建设工作,加强全市境内所有涉及原煤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禁露天堆存和装卸作业,各煤炭储存单位要建设全封闭储煤棚,棚内设置弥散型喷雾洒水装置进行抑尘,安装整体通风装置,降低煤尘浓度防止爆炸。堆场地面全部硬化,棚内煤堆处设置自动喷淋设施,物料装卸点设置移动式喷淋设施。车辆出入储煤场要进行冲洗,并采取密闭运输;2018年8月底完成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治理清单。对已经建设完成环保型储煤场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现场核验;未建环保型储煤场的原煤储存、使用企业务必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环保型储煤场建设任务的30%,12月底前完成榆林中心城区所有密闭储煤场建设工作。率先完成小纪汗煤矿、榆树湾煤矿、南郊热电厂、汇通热电厂等大型企业的环保型储煤场建设。
2、高污染燃料禁燃行动
——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治理散煤污染 以散煤治理为重点,全面清查榆林城区255平方公里范围内燃煤用户的储存、燃烧情况,逐户建立台账。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网格化监管作用,将散煤燃烧治理任务细化至每个街道办事处。将榆阳区青山路社区、保宁路社区、崇文路社区、驼峰路社区、定慧寺社区以及横山区苏庄则、草海则等作为重点区域,对居民住户、餐饮门店、停车场、修理厂、洗车行、建筑工地、建材市场、农贸市场、加工作坊等重点领域的散煤进行治理,制定散煤燃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治理散煤污染。各相关县市区、管委会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散煤治理方案的制定,建立治理清单;12月底前完成60%的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资料照片 改造后的燃气锅炉
3、燃煤锅炉拆改行动
——全面淘汰中心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现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拆改计划表,10月底前完成30%的拆改任务,12月底前完成60%的拆改任务,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要确保拆改的锅炉移位,不具备复产条件,全面淘汰中心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4、重点流域禁养区养殖户搬迁行动
——清理养殖污染,恢复地貌 加快畜禽禁养区养殖户的搬迁工作,巩固无定河等重要流域禁养区内41户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关闭搬迁成果,确保不再新增;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其它流域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清理养殖污染,恢复地貌。
5、窟野河水体达标行动
——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 加快排污口整治进度,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设施)规范运行管理。2018年8月底前,实现神木城区王家畔、二村、旧火车站、十中等片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采取截流、堵漏等措施,防止河水渗入城区污水管网。2018年9月底前,大柳塔试验区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孙家岔镇污水全收集;启动乌兰色太、何家塔、上榆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第二新村污水处理厂、考考乌素沟等5条支流和窟野河干流沿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
6、臭氧重点污染源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防治臭氧污染。以榆林城区周边、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石化、煤化、焦化等为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源深度治理。未来能源煤制油分公司、中煤榆林能源化工、延长石油榆林煤化等21家企业2018年11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项目验收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染源深度治理。全市所有焦化企业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清单制定工作,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治理。
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榆林城区周边榆横工业园、麻黄梁工业园等重点区域,对石化、煤化、焦化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清单制定工作。2018年12月底前,所有具有喷涂业务的汽修企业全部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的取消其喷漆资格,严厉打击露天喷涂行为。到2019年6月底前,全市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从2019年5月1日起所有电站锅炉,工业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执行超低排放标准,2019年6月底前所有工业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学校、医院、政府机构等部门试点推行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制定改造清单,12月底前改造完成40%,2019年6月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资料照片 治理建筑工地扬尘
7、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行动
——明年上半年完成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严格监管施工扬尘,督导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建立;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的覆盖、道路硬化和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建设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数据与环保建筑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坚持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公示牌和扬尘在线监控电子公示牌制度。到2019年6月,榆林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完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常态化规范管理。
资料照片 洒水车作业
8、城市洒水抑尘行动
——实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 按照人工清扫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地面清扫和空中雾炮降尘除霾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实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每天5时至20时,采取倒班方式对主次干道环境卫生进行不间断人工清扫;利用洒水车、洗扫车、小清洗车等环卫作业车辆,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道路两侧实行冲洗、洗扫、洒水和降尘作业。主要交通干道洒水降尘频次正常天气条件下不低于4次(早晚各1次,午间2次),其余重点交通道路不低于3次,务必于2018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利用雾炮车对城区主要交通干道、棚户区、人口密集区实行降尘除霾作业;机械化清扫作业安排在上下班错峰时间,冬季洒水作业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保证道路通行安全。
9、城区裸露土地覆盖行动
——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城区裸露土地规范管理 城区所有裸露土地进行植被覆盖或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所有裸露土地排查工作,建立治理清单;10月底前完成榆林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裸露土地的覆盖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160块政府储备土地的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和裸露土地覆盖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含政府储备土地以内的所有裸露土地覆盖工作;6月底前全面实现城区裸露土地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定期检查覆盖情况。
10、餐饮油烟治理行动
——完成榆林中心城区所有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工作 城区内严禁违规露天烧烤,所有烧烤作业一律进入室内或使用环保炉具。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烧烤)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2018年8月底前,完成餐饮油烟治理清单的建立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完成榆阳区中赢广场、南门口、新楼巷、芹涧路、文化路,高新区东环路、长兴路、沙河路等重点区域露天烧烤治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榆林建成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工作。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榆林中心城区所有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工作,并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清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 对现有19家渣土公司车辆进行集中排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渣土车治理计划制定;9月底前完成在用渣土车的全密闭改造,完成国三及以下老旧渣土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工作(未安装的进行淘汰),具有SCR系统的渣土车,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新投入运营的渣土车必须为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在主城区文化路、富康路、沙河路、校场路等路段设置渣土车检查点,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一经发现,收回其道路通行许可证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
12、国省县道扬尘整治行动
——2019年起国省干线公路实现机械化清扫 对全市所有国、省、县道重要路段(过村镇路段)扬尘进行治理。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公路两侧垃圾、杂物清理工作,完成路肩、边坡、边沟整治工作,确保公路路容路貌干净整洁。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国省县道公路交叉的土路口硬化工作,减少扬尘污染;开展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划定保洁区域,建立养路、护路长效机制,减少道路扬尘影响。2019年起国省干线公路实现机械化清扫。对国、省道重要路段进行加密清扫,榆林城区东过境线、北过境线、西过境线等重点路段利用机械式清扫车清扫道路。
13、加油站污染防治行动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加油站
三次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任务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工作。对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密闭性、液阻、油气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简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环保部《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实施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建设,并同时完成核查验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80%的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整改不合格的加油站不予通过年检,拒不改造的实施停产整治。
14、直排口排查和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流域直排口,治理榆溪河污染
2018年8月中旬,全面排查流域直排口,建立直排口档案(直排口坐标、排污量、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制定整治计划,确定整治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流域城区全部直排口和60%的村镇直排口整治,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直排口整治任务。污水管网建设过程中,要实施截污分流应急措施。
扎实开展榆溪河污染整治,2018年8月中旬投运芹河、三岔湾大滩村等7个污水处理设施;10月底前建成投运榆阳区牛家梁和鱼河等污水处理设施(榆阳区政府负责)。巩固榆林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规范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坚决取缔新增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