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电供热用煤全“长协”

时间:2021-12-15
发电供热用煤首次全‘长协’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必须实行全覆盖,全年用煤量应全部签订中长期合同(含进口煤)。”

  临近岁末,签订工作正在各地加紧开展,如何签好签实、保障实施?

75.jpg


  三年及以上合同量不低于50%


  今冬保供期间,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主产地鄂尔多斯40家煤炭企业,与黑龙江、天津等18个省区市签订四季度长协,涉及煤炭5364万吨;山西承担14个省市5300万吨保供任务,要求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


  “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进入关键阶段,电力、煤炭企业宜高度重视,签好签实,确保各项条款机制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为确保后期顺畅足额履约,切实发挥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重要作用打下坚实基础。加强运力同步衔接,尤其首次签订中长期合同的煤矿企业,尽快与电力企业选择铁路计划单位,形成有效的产运需三方供应合同。”中电联相关人士表示。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一年覆盖范围较往年扩大。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核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煤企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扣除进口煤后,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相比去年75%的比例,这是发电供热企业首次100%按长协执行。


  在期限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原则上为一年及以上合同,鼓励按照价格机制签订3年及以上长期合同。探索地方供暖企业、地方政府认定的农村居民采暖用煤经营单位签订季节性合同。其中,3年及以上长期合同量不少于各企业签订合同量的50%,去年要求该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