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快报|8.4日神木能源局重磅出文限定所有煤矿销售时间 8.10日正式试行!

时间:2017-08-09

重磅:神木所有煤矿限制销售时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煤矿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力,结合神木市煤炭生产和运销管理工作实际,神木能源局于8月4日重磅出文,要求所有煤矿按照规定时间销售煤炭,下达关于试行煤炭限时销售制度的通知!

重磅:神木所有煤矿限制销售时间

煤炭限时销售制度是指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合理安排煤炭销售时间,不得违规延长职工劳动时限,原则上夏秋季节销售时间安排为每日8时至22时,冬春季节销售时间安排为每日9时至23时,其余时间不得安排职工从事销售活动,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应当执行煤炭限时销售制度。鼓励年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执行限时销售制度。


煤炭生产企业确因履行销售合同等原因,确需在规定销售时间之外从事销售活动的,应向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提出申请,并适当增加营销力量,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


本制度从2017年8月10日起执行详见如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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